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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市場之民營化與自由化乃當前全球性趨勢,因此為因應國內當前與未來電力市場發展情形,加強整體能源規劃,並落實當前能源配比政策,我國政府亦積極推動電業之自由化與民營化,目前「電業法修正草案」業經經濟部能源局規劃完成,其中明訂綜合電業、發電業及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自用發電設備者,應每年按其裝置容量繳交一定金額,充作基金,做為能源研究發展、節約能源、達成能源配比、電力普及及其他經基金保管運用委員會核准之用途。
亦即目前需由台電公司承擔的政策性任務,在自由化之後,將由政府成立「電能基金」來負責執行,而未來這些任務能否有效達成,將有賴於該基金之運用機制是否完善,另鑒於此制度對於電業之權利義務影響甚劇,為杜絕或減少爭議產生,對於電能基金之運用機制實有必要予以深入探討,並先行釐定一套整體規劃原則,設計相關配套措施,本文註1主旨即在探討建立具實質效益與完整之運作機制,俾做為相關法規及未來政策執行之參考。
亦即目前需由台電公司承擔的政策性任務,在自由化之後,將由政府成立「電能基金」來負責執行,而未來這些任務能否有效達成,將有賴於該基金之運用機制是否完善,另鑒於此制度對於電業之權利義務影響甚劇,為杜絕或減少爭議產生,對於電能基金之運用機制實有必要予以深入探討,並先行釐定一套整體規劃原則,設計相關配套措施,本文註1主旨即在探討建立具實質效益與完整之運作機制,俾做為相關法規及未來政策執行之參考。
- 出版地 : 臺灣
- 語言 : 繁體中文
- DOI : 10.978.9867838/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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