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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从科技法学体系着手,提出科技法首先属于社会法的范畴,其一定要以解决现实存在的社会问题为导向。据此,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背景下,科技法应建构基础性立法与领域性立法并重、公法与私法混合的法律体系。为实现这一目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应当升级为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以确立其基础性立法的地位;在此基础上,按科技创新开展流程,科技法有必要完善政府管理与服务、创新主体、创新投入、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法律制度。全书分七章,内容涉及科技法的整体性变革研究、科学技术进步律制度研究、政府创新管理法律制度研究、创新主体法律制度研究、创新投入法律制度研究、创新成果转化法律制度研究、创新环境法律保障制度研究,分别就上述各项科技法律研究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背景下发生的变革及完善方向进行了研究。
- 出版地 : 中國大陸
- 語言 : 簡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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