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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制继受国与体制转型国,我国有着特定的立法继受与学说继受的历史,同时也面临公私关系结构性转变的现实,因此现阶段民法学的研究既应具有继受法学的深度,也须具备公私法接轨的宽度。本书以继受民法学的视角为经线,分析两岸民法学与日本民法学研究模式与历史环境的不同,并以此为基础,探讨民法学研究模式差异对法学教育与民事立法的影响。同时以公私法的接轨为纬线,通过对法律行为效力体系与行政协议的具体分析,构筑从公法到私法转介与私法到公法假借的基本理论框架,以期拓宽民法学的视界,建构现代民法学研究的完整坐标。
- 出版地 : 中國大陸
- 語言 : 簡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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