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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最高檢察署為我國檢察體系之最高機關,肩負統一法律見解、提起非常上訴及督導各級檢察機關業務等職責,在維護司法秩序與確保法治運作方面居於樞紐地位。依循檢察一體原則,最高檢察署統整全國檢察實務之運作,並透過督導辦案品質、統籌偵查資源及研析重大法律爭議,使各級檢察機關得以協力推展檢察業務,共同維護司法正義與社會秩序,彰顯檢察官作為公益代表人之使命。
最高檢察署自設立以來,隨國家法制發展與社會環境變遷,歷經多次制度調整與組織革新。面對新興犯罪型態與時代挑戰,持續精進檢察制度、整合偵查資源並提升行政效能,在制度推展與實務運作的過程中,累積豐富經驗,也為我國司法發展留下重要紀錄。
為呈現最高檢察署發展歷程並保存珍貴史料,特編纂《最高檢察法鑒》,依循歷史脈絡,整理機關沿革、重大案件、制度變革及司法保護推動成果,藉以記錄檢察制度演進,傳承實務經驗,亦展現檢察機關維護法治、守護公益之專業與堅持。
在全球化與數位化時代下,健全法治基礎並拓展國際司法合作,已成為現代司法體系的重要課題。最高檢察署在推動檢察業務精進之餘,亦持續強化專業研究,提升我國檢察機關之司法形象與國際能見度。本書之出版,不僅記錄歷史軌跡,亦期透過史料整理與經驗傳承,使各界更加了解我國檢察制度之發展與成果。
【編著者簡介】
最高檢察署
【序】
法務部長序
最高檢察署為我國檢察體系之最高機關,肩負統一法律見解、提起非常上訴及督導各級檢察機關業務等職責,在維護司法秩序與確保法治運作方面居於樞紐地位。依循檢察一體原則,最高檢察署統整全國檢察實務之運作,並透過督導辦案品質、統籌偵查資源及研析重大法律爭議,使各級檢察機關得以協力推展檢察業務,共同維護司法正義與社會秩序,彰顯檢察官作為公益代表人之使命。
最高檢察署自設立以來,隨國家法制發展與社會環境變遷,歷經多次制度調整與組織革新。面對新興犯罪型態與時代挑戰,持續精進檢察制度、整合偵查資源並提升行政效能,在制度推展與實務運作的過程中,累積豐富經驗,也為我國司法發展留下重要紀錄。
為呈現最高檢察署發展歷程並保存珍貴史料,特編纂《最高檢察法鑒》,依循歷史脈絡,整理機關沿革、重大案件、制度變革及司法保護推動成果,藉以記錄檢察制度演進,傳承實務經驗,亦展現檢察機關維護法治、守護公益之專業與堅持。
在全球化與數位化時代下,健全法治基礎並拓展國際司法合作,已成為現代司法體系的重要課題。最高檢察署在推動檢察業務精進之餘,亦持續強化專業研究,提升我國檢察機關之司法形象與國際能見度。本書之出版,不僅記錄歷史軌跡,亦期透過史料整理與經驗傳承,使各界更加了解我國檢察制度之發展與成果。
值此《最高檢察法鑒》付梓之際,特申祝賀,並期許同仁以史為鑑,繼往開來,持續精進檢察職能,共同守護法治與正義,特此為序。
法務部部長
鄭銘謙
公元2026年3月
檢察總長序
「史者,民族之精神,人群之龜鑑,得失盈虛,均在其間。」
公元1906年清末設立大理院,審判機關設置檢察官制度,開啟近代檢察制度之先河。嗣民國成立,1909年公布《法院編制法》,確立各級法院設置檢察官之制度。1928年國民政府公布《最高法院組織法》,規定最高法院設置檢察署,最高法院檢察署之名稱,始見諸於法律明文。1935年《法院組織法》實施,進一步明定最高法院設檢察署之組織與職掌,使審檢制度更臻完備。依當時制度設計,最高法院檢察署與最高法院同列第三審地位,而在行政體系上則隸屬行政院司法行政部(今法務部),最高法院則隸屬司法院,形成審判與檢察分屬不同體系之制度架構。
1947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正式施行,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撥遷來台,民主法治得以延續,迄今已78年。1980年7月1日實施審檢分隸制度,司法行政部改制法務部。2007年間,因應社會對重大貪瀆與高層犯罪偵查之期待,於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立「特別偵查組」,專責偵辦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及影響國家重大利益之案件,在我國刑事司法發展史上具有重要意義。後因制度調整,特別偵查組於2017年完成階段性任務而裁撤。2018年5月25日配合法院組織法修正,檢察機關名稱不再冠以「法院」二字,本署正式更名為「最高檢察署」。此一相關制度沿革與名稱更迭,不僅見證我國檢察制度百餘年來之發展軌跡,亦映照司法體制不斷調整與法治國家理念逐步深化之歷程。
2022年5月7日余有幸奉派最高檢察署服務,親炙先進前賢篳路藍縷、慘澹經營之辛勞,深感本署為最高檢察機關,負有指揮監督刑事案件、妥適適用法律、統一追訴標準之責,自期全力以赴,為我國法治發展略效涓滴。4年來幸賴全體同仁戮力同心、恪盡職守,使各項檢察業務得以穩健推展。惟面對社會環境快速變遷與犯罪型態日益複雜,業務仍有諸多成長空間。
昔余曾與同仁編纂多本一、二審檢察署史實紀要諸如:「桃花心木下的回眸」(2008年,雲林地檢署);「大武法鑑」(2010年,屏東地檢署);「高雄法鑑」(2011年,高雄地檢署);「金馬法鑑」(2013年,金高檢署);「藍眼淚の春」(2015年,福建更生保護會);花東法鑑(2017年,花高檢署);臺北法鑑(2019年,臺北地檢署);臺灣檢察法鑑(2022年,臺灣高等檢察署)。總結經驗以為:最高檢察署立於時代的浪潮,需要「傳承」(Heritage)與「改變」(Change),「傳承」指維持既有價值、優秀及專注;「改變」指必要時須精進策略、順序、手段。秉此理念,除傳承既有優秀價值外,仍應依法強化督導各級業務,對於重大法律爭議研析、檢察制度策進、檢察實務經驗整合,以及因應新興犯罪型態研究與對策研擬等,亦應為本署著力方向。
2026年適逢本署遷臺邁入第78週年,爰編輯署誌,綜整歷年相關資料,期能繼往開來,系統性呈現本署組織運作、業務實況、歷史脈絡與未來展望,作為承先啟後經驗傳承。本刊編輯規劃方向有三:1、本署組織與業務現況。2、重要歷程與紀錄。3、檢察行政與業務未來展望。段落如次:首為序;本文第一篇:臺灣檢察制度沿革;第二篇:最高檢察署組織與職掌;第三篇:檢察業務概述;第四篇:建物の韻;第五篇:傳承;第六篇:行政大事紀;第七篇:展望。
法務部鄭銘謙部長領導全國法務行政,開宗首序,榮邀其賜文嘉勉。
首篇「臺灣檢察制度沿革」,回顧我國檢察制度自肇建以來之演進,藉由歷史脈絡之梳理,彰顯檢察制度在民主法治進程中所扮演之關鍵角色。
第貳篇「組織與職掌」,綜覽本署組織架構、職掌分工,勾勒檢察體系運作之制度基礎。
第參篇「檢察業務」,統整最高檢察署刑事及督導業務,呈現本署於檢察實務運作之全貌。
第肆篇「建物の韻」,透過辦公空間之紀錄,映照檢察文化與歷史記憶。
第伍篇「傳承」,以人文視角描繪檢察制度、經驗與使命之延續。
第陸篇「大事紀」,則以時間軸方式,保存重要事件與關鍵節點,留下可供追索的軌跡。
第柒篇「展望」,立基於現況並前瞻未來,針對檢察行政運作及業務推展加以檢視,提出精進與發展方向,俾以回應社會期待,深化人權保障內涵,精進案件偵辦品質,並增強檢察體系之整體運作效能。
本書名曰「最高檢察法鑒」,副標「皇皇者華鑠法薪傳」,意寓英才薈萃、周行不殆,法鑄公義、薪火長明之意。
最高檢察署編撰署史並無前例,相關資料因時事更迭與遷移,凋零無幾,2022年余到任時,曾請已任職文書科10年8月之蔡美芝科長,撰述本署及特偵組相關史料,然其表示相關資料相片均未留存,爰商請其以記憶方式撰述,惟因公忙而未能成文,殊為可惜。益見編史之必要性。本書幸賴本署同仁黄若男勇於承擔,長期肩負主編重責,付梓成刊,備極辛勞,令人感佩,特致謝忱。編製以最簡約之方式自力完成,以「求真、求實」為目標,向本署同仁徵求稿件、相片,封面承蒙溫瑞和先生繪製;歷任首長畫像由葉子欣小姐擬真詮釋;前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理事長施春茂教授及其學生邱雲霞女士無償提供雋永書藝兩幅,豐富本書面向。本署吳怡明書記官長長期奉獻;洪昶、林麗瑩、張安箴、李濠松、林錦鴻、邱耀德、劉建志、吳梓榕、許文琪、黃姿錦、柳瑞宗、羅欣宜、游啟輝、林旻弘、鄧惠玲、黃婷瑜、吳學夫、陳心緹、陳仲和、蘇倖玉、紀嘉慧、鍾曉玫公忙之餘無私付出,齊心共擎,始克竟功,毋任感荷。
丙午槐月付梓成刊,撫今追昔,當下點滴耕耘,均將蔚為司法長河,眾志成城必能宏開勝境,聿煥新猶。出版前夕,謹此為誌,時間倥傯,疏謬難免,尚祈先進指正,至感為幸。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邢泰釗
公元2026年3月
【目錄】
法務部長序 8
檢察總長序 9
第壹篇臺灣檢察制度沿革
第一章中華民國遷臺後 14
第一節遷臺初期16
第二節審檢合署辦公18
第三節審檢分隸20
第二章檢察權行使變遷
第一節偵查辯護制度22
第二節羈押權23
第三節退案審查權24
第四節搜索權25
第五節緩起訴處分25
第六節科技設備監控權26
第七節通訊監察權27
第八節軍事刑事案件偵查權28
第九節國民參與刑事審判29
第貳篇組織與職掌
第一章組織架構
第一節歷任檢察總長 32
第二節歷任書記官長 33
第三節歷任檢察總長紀要 34
第四節內部組織與職掌 40
第二章行政科室
第一節書記廳 50
第二節人事室 65
第三節會計室 67
第四節統計室 69
第五節政風室 71
第六節資訊室 74
第參篇檢察業務
第一章刑事業務
第一節上訴第三審案件 78
第二節非常上訴 79
第三節意見書 89
第四節再議 103
第五節蒞庭案件 104
第六節執行 107
第七節刑事補償審查 114
第二章督導業務
第一節檢肅貪瀆 118
第二節選舉查察 123
第三節重大刑案 137
第四節業務檢查 160
第五節偵查不公開 162
第三章業務聯繫與協調
第一節中央選舉委員會 168
第二節軍事機關 169
第三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171
第四節國家通訊委員會 172
第五節衛生福利部 172
第四章業務講習
第一節研討會 174
第二節近思法學講座 178
第三節菁英講座 180
第五章業務興革
第一節特別偵查組 184
第二節法學研究中心 196
第六章國際交流
第一節外賓來訪 214
第二節出訪紀實 221
第三節國際交換生實習課程 229
第四節外媒採訪/ 報導 230
第七章出版品/ 形象文物
第一節出版品 233
第二節形象文物 248
第八章法律宣導 253
第肆篇建物の韻
第一章辦公廳舍遷建歷程 262
第二章特偵組廳舍設置 264
第三章第二辦公室整建與啟用 266
第一節第二辦公室整建紀實 266
第二節第二辦公室揭牌啟用 272
第四章本署辦公廳舍整修 275
第一節第一期整修紀實 275
第二節第二期整修紀實 279
第伍篇傳承
最高檢察署前檢察總長王建今先生 284
最高檢察署前檢察總長石明江先生 290
最高檢察署前檢察總長陳涵先生 303
最高檢察署前檢察總長盧仁發先生 312
法務部前部長曾勇夫先生 316
我的公務員生涯聶能湛 318
最高檢察署職涯的回望吳慎志 324
擔任最高檢察署官長心得及感想吳怡明 330
檢協會歷年辦理檢察總長活動紀錄張安箴 336
法律的溫柔絮語游啟輝 339
追憶臺灣國寶級銅鑼大師吳宗霖劉宗慧/ 游啟輝 348
流金歲月 352
韶光風華 358
第陸篇行政大事紀 364
第柒篇展望
強化最高檢察署組織與功能 376
落實選舉查察 379
掃黑肅貪 386
國安法治 396
深化法學研究 399
最高檢察署為我國檢察體系之最高機關,肩負統一法律見解、提起非常上訴及督導各級檢察機關業務等職責,在維護司法秩序與確保法治運作方面居於樞紐地位。依循檢察一體原則,最高檢察署統整全國檢察實務之運作,並透過督導辦案品質、統籌偵查資源及研析重大法律爭議,使各級檢察機關得以協力推展檢察業務,共同維護司法正義與社會秩序,彰顯檢察官作為公益代表人之使命。
最高檢察署自設立以來,隨國家法制發展與社會環境變遷,歷經多次制度調整與組織革新。面對新興犯罪型態與時代挑戰,持續精進檢察制度、整合偵查資源並提升行政效能,在制度推展與實務運作的過程中,累積豐富經驗,也為我國司法發展留下重要紀錄。
為呈現最高檢察署發展歷程並保存珍貴史料,特編纂《最高檢察法鑒》,依循歷史脈絡,整理機關沿革、重大案件、制度變革及司法保護推動成果,藉以記錄檢察制度演進,傳承實務經驗,亦展現檢察機關維護法治、守護公益之專業與堅持。
在全球化與數位化時代下,健全法治基礎並拓展國際司法合作,已成為現代司法體系的重要課題。最高檢察署在推動檢察業務精進之餘,亦持續強化專業研究,提升我國檢察機關之司法形象與國際能見度。本書之出版,不僅記錄歷史軌跡,亦期透過史料整理與經驗傳承,使各界更加了解我國檢察制度之發展與成果。
【編著者簡介】
最高檢察署
【序】
法務部長序
最高檢察署為我國檢察體系之最高機關,肩負統一法律見解、提起非常上訴及督導各級檢察機關業務等職責,在維護司法秩序與確保法治運作方面居於樞紐地位。依循檢察一體原則,最高檢察署統整全國檢察實務之運作,並透過督導辦案品質、統籌偵查資源及研析重大法律爭議,使各級檢察機關得以協力推展檢察業務,共同維護司法正義與社會秩序,彰顯檢察官作為公益代表人之使命。
最高檢察署自設立以來,隨國家法制發展與社會環境變遷,歷經多次制度調整與組織革新。面對新興犯罪型態與時代挑戰,持續精進檢察制度、整合偵查資源並提升行政效能,在制度推展與實務運作的過程中,累積豐富經驗,也為我國司法發展留下重要紀錄。
為呈現最高檢察署發展歷程並保存珍貴史料,特編纂《最高檢察法鑒》,依循歷史脈絡,整理機關沿革、重大案件、制度變革及司法保護推動成果,藉以記錄檢察制度演進,傳承實務經驗,亦展現檢察機關維護法治、守護公益之專業與堅持。
在全球化與數位化時代下,健全法治基礎並拓展國際司法合作,已成為現代司法體系的重要課題。最高檢察署在推動檢察業務精進之餘,亦持續強化專業研究,提升我國檢察機關之司法形象與國際能見度。本書之出版,不僅記錄歷史軌跡,亦期透過史料整理與經驗傳承,使各界更加了解我國檢察制度之發展與成果。
值此《最高檢察法鑒》付梓之際,特申祝賀,並期許同仁以史為鑑,繼往開來,持續精進檢察職能,共同守護法治與正義,特此為序。
法務部部長
鄭銘謙
公元2026年3月
檢察總長序
「史者,民族之精神,人群之龜鑑,得失盈虛,均在其間。」
公元1906年清末設立大理院,審判機關設置檢察官制度,開啟近代檢察制度之先河。嗣民國成立,1909年公布《法院編制法》,確立各級法院設置檢察官之制度。1928年國民政府公布《最高法院組織法》,規定最高法院設置檢察署,最高法院檢察署之名稱,始見諸於法律明文。1935年《法院組織法》實施,進一步明定最高法院設檢察署之組織與職掌,使審檢制度更臻完備。依當時制度設計,最高法院檢察署與最高法院同列第三審地位,而在行政體系上則隸屬行政院司法行政部(今法務部),最高法院則隸屬司法院,形成審判與檢察分屬不同體系之制度架構。
1947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正式施行,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撥遷來台,民主法治得以延續,迄今已78年。1980年7月1日實施審檢分隸制度,司法行政部改制法務部。2007年間,因應社會對重大貪瀆與高層犯罪偵查之期待,於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立「特別偵查組」,專責偵辦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及影響國家重大利益之案件,在我國刑事司法發展史上具有重要意義。後因制度調整,特別偵查組於2017年完成階段性任務而裁撤。2018年5月25日配合法院組織法修正,檢察機關名稱不再冠以「法院」二字,本署正式更名為「最高檢察署」。此一相關制度沿革與名稱更迭,不僅見證我國檢察制度百餘年來之發展軌跡,亦映照司法體制不斷調整與法治國家理念逐步深化之歷程。
2022年5月7日余有幸奉派最高檢察署服務,親炙先進前賢篳路藍縷、慘澹經營之辛勞,深感本署為最高檢察機關,負有指揮監督刑事案件、妥適適用法律、統一追訴標準之責,自期全力以赴,為我國法治發展略效涓滴。4年來幸賴全體同仁戮力同心、恪盡職守,使各項檢察業務得以穩健推展。惟面對社會環境快速變遷與犯罪型態日益複雜,業務仍有諸多成長空間。
昔余曾與同仁編纂多本一、二審檢察署史實紀要諸如:「桃花心木下的回眸」(2008年,雲林地檢署);「大武法鑑」(2010年,屏東地檢署);「高雄法鑑」(2011年,高雄地檢署);「金馬法鑑」(2013年,金高檢署);「藍眼淚の春」(2015年,福建更生保護會);花東法鑑(2017年,花高檢署);臺北法鑑(2019年,臺北地檢署);臺灣檢察法鑑(2022年,臺灣高等檢察署)。總結經驗以為:最高檢察署立於時代的浪潮,需要「傳承」(Heritage)與「改變」(Change),「傳承」指維持既有價值、優秀及專注;「改變」指必要時須精進策略、順序、手段。秉此理念,除傳承既有優秀價值外,仍應依法強化督導各級業務,對於重大法律爭議研析、檢察制度策進、檢察實務經驗整合,以及因應新興犯罪型態研究與對策研擬等,亦應為本署著力方向。
2026年適逢本署遷臺邁入第78週年,爰編輯署誌,綜整歷年相關資料,期能繼往開來,系統性呈現本署組織運作、業務實況、歷史脈絡與未來展望,作為承先啟後經驗傳承。本刊編輯規劃方向有三:1、本署組織與業務現況。2、重要歷程與紀錄。3、檢察行政與業務未來展望。段落如次:首為序;本文第一篇:臺灣檢察制度沿革;第二篇:最高檢察署組織與職掌;第三篇:檢察業務概述;第四篇:建物の韻;第五篇:傳承;第六篇:行政大事紀;第七篇:展望。
法務部鄭銘謙部長領導全國法務行政,開宗首序,榮邀其賜文嘉勉。
首篇「臺灣檢察制度沿革」,回顧我國檢察制度自肇建以來之演進,藉由歷史脈絡之梳理,彰顯檢察制度在民主法治進程中所扮演之關鍵角色。
第貳篇「組織與職掌」,綜覽本署組織架構、職掌分工,勾勒檢察體系運作之制度基礎。
第參篇「檢察業務」,統整最高檢察署刑事及督導業務,呈現本署於檢察實務運作之全貌。
第肆篇「建物の韻」,透過辦公空間之紀錄,映照檢察文化與歷史記憶。
第伍篇「傳承」,以人文視角描繪檢察制度、經驗與使命之延續。
第陸篇「大事紀」,則以時間軸方式,保存重要事件與關鍵節點,留下可供追索的軌跡。
第柒篇「展望」,立基於現況並前瞻未來,針對檢察行政運作及業務推展加以檢視,提出精進與發展方向,俾以回應社會期待,深化人權保障內涵,精進案件偵辦品質,並增強檢察體系之整體運作效能。
本書名曰「最高檢察法鑒」,副標「皇皇者華鑠法薪傳」,意寓英才薈萃、周行不殆,法鑄公義、薪火長明之意。
最高檢察署編撰署史並無前例,相關資料因時事更迭與遷移,凋零無幾,2022年余到任時,曾請已任職文書科10年8月之蔡美芝科長,撰述本署及特偵組相關史料,然其表示相關資料相片均未留存,爰商請其以記憶方式撰述,惟因公忙而未能成文,殊為可惜。益見編史之必要性。本書幸賴本署同仁黄若男勇於承擔,長期肩負主編重責,付梓成刊,備極辛勞,令人感佩,特致謝忱。編製以最簡約之方式自力完成,以「求真、求實」為目標,向本署同仁徵求稿件、相片,封面承蒙溫瑞和先生繪製;歷任首長畫像由葉子欣小姐擬真詮釋;前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理事長施春茂教授及其學生邱雲霞女士無償提供雋永書藝兩幅,豐富本書面向。本署吳怡明書記官長長期奉獻;洪昶、林麗瑩、張安箴、李濠松、林錦鴻、邱耀德、劉建志、吳梓榕、許文琪、黃姿錦、柳瑞宗、羅欣宜、游啟輝、林旻弘、鄧惠玲、黃婷瑜、吳學夫、陳心緹、陳仲和、蘇倖玉、紀嘉慧、鍾曉玫公忙之餘無私付出,齊心共擎,始克竟功,毋任感荷。
丙午槐月付梓成刊,撫今追昔,當下點滴耕耘,均將蔚為司法長河,眾志成城必能宏開勝境,聿煥新猶。出版前夕,謹此為誌,時間倥傯,疏謬難免,尚祈先進指正,至感為幸。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邢泰釗
公元2026年3月
【目錄】
法務部長序 8
檢察總長序 9
第壹篇臺灣檢察制度沿革
第一章中華民國遷臺後 14
第一節遷臺初期16
第二節審檢合署辦公18
第三節審檢分隸20
第二章檢察權行使變遷
第一節偵查辯護制度22
第二節羈押權23
第三節退案審查權24
第四節搜索權25
第五節緩起訴處分25
第六節科技設備監控權26
第七節通訊監察權27
第八節軍事刑事案件偵查權28
第九節國民參與刑事審判29
第貳篇組織與職掌
第一章組織架構
第一節歷任檢察總長 32
第二節歷任書記官長 33
第三節歷任檢察總長紀要 34
第四節內部組織與職掌 40
第二章行政科室
第一節書記廳 50
第二節人事室 65
第三節會計室 67
第四節統計室 69
第五節政風室 71
第六節資訊室 74
第參篇檢察業務
第一章刑事業務
第一節上訴第三審案件 78
第二節非常上訴 79
第三節意見書 89
第四節再議 103
第五節蒞庭案件 104
第六節執行 107
第七節刑事補償審查 114
第二章督導業務
第一節檢肅貪瀆 118
第二節選舉查察 123
第三節重大刑案 137
第四節業務檢查 160
第五節偵查不公開 162
第三章業務聯繫與協調
第一節中央選舉委員會 168
第二節軍事機關 169
第三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171
第四節國家通訊委員會 172
第五節衛生福利部 172
第四章業務講習
第一節研討會 174
第二節近思法學講座 178
第三節菁英講座 180
第五章業務興革
第一節特別偵查組 184
第二節法學研究中心 196
第六章國際交流
第一節外賓來訪 214
第二節出訪紀實 221
第三節國際交換生實習課程 229
第四節外媒採訪/ 報導 230
第七章出版品/ 形象文物
第一節出版品 233
第二節形象文物 248
第八章法律宣導 253
第肆篇建物の韻
第一章辦公廳舍遷建歷程 262
第二章特偵組廳舍設置 264
第三章第二辦公室整建與啟用 266
第一節第二辦公室整建紀實 266
第二節第二辦公室揭牌啟用 272
第四章本署辦公廳舍整修 275
第一節第一期整修紀實 275
第二節第二期整修紀實 279
第伍篇傳承
最高檢察署前檢察總長王建今先生 284
最高檢察署前檢察總長石明江先生 290
最高檢察署前檢察總長陳涵先生 303
最高檢察署前檢察總長盧仁發先生 312
法務部前部長曾勇夫先生 316
我的公務員生涯聶能湛 318
最高檢察署職涯的回望吳慎志 324
擔任最高檢察署官長心得及感想吳怡明 330
檢協會歷年辦理檢察總長活動紀錄張安箴 336
法律的溫柔絮語游啟輝 339
追憶臺灣國寶級銅鑼大師吳宗霖劉宗慧/ 游啟輝 348
流金歲月 352
韶光風華 358
第陸篇行政大事紀 364
第柒篇展望
強化最高檢察署組織與功能 376
落實選舉查察 379
掃黑肅貪 386
國安法治 396
深化法學研究 399
- 出版地 : 臺灣
- 語言 : 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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