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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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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犯罪形式。本书对这一犯罪形式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书中在介绍形式的法义务根据后,对德国刑法学界各种实质的法义务根据的学说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应该以重大的法益侵害紧迫性和个人功能性地位为基础考虑作为义务的根据,以“支配性地位”作为区分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分水岭,在刑法分则的具体应用中解决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实质作为义务根据问题。
-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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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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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折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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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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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前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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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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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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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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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不纯正不作为的社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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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评价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所面临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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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研究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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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现代社会背景下研究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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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历史与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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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我国刑法史上的不作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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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理论发展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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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各国关于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立法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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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现代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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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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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不作为的行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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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定义及行为样态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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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不纯正不作为犯的规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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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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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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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作为义务根据的实质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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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作为义务的性质、机能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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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形式的作为义务理论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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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作为义务的实质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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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自说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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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等置理论的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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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传统等置理论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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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等置理论的批判与重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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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见死不救”:在故意杀人罪与遗弃罪之间寻找等置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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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作为与责任:医疗领域的为与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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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肖志军的“拒签或签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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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肖志军事件”的错觉与错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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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肖志军事件”的刑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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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余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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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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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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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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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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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折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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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底